1、无效婚姻判决书重新领证可以吗
1.一般而言,已被断定为无效婚姻的,绝不可第三领证。无效婚姻乃欠缺婚姻成立法定条件,没办法律效力之婚姻。依法律规定,婚姻无效自始即无效,婚姻关系从开始就没办法律效力,双方无夫妻之权利义务。
2.即使先前判决书被撤销或有其他情形,重新领证仍可能面临法律妨碍,由于婚姻效力需依法律规定来确定。若对先前判决有异议或感觉有误,应通过合法法律程序申诉或再审,而非直接重新领证。
3.总之,对待无效婚姻判决书有关事宜,务必小心处置,以防因法律适用不当而引发后续法律纠纷。
2、持无效婚姻判决书重新登记结婚受法律认同吗
持无效婚姻判决书重新登记结婚受法律认同。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法院作出的无效婚姻判决书生效后,意味着原“婚姻关系”自始没有。
此时,当事人处于无配偶状况,若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,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(男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能早于二十周岁)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,就可依据《婚姻登记条例》规定,持有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审察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,该新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。
3、持无效婚姻判决书重新登记结婚合法吗
持无效婚姻判决书重新登记结婚合法。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,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当法院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且该判决生效后,意味着原来的婚姻关系自始没有。
此时,当事人恢复单身身份,只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,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(男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能早于二十周岁)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,就能持无效婚姻判决书等有关材料,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结婚,其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。
当探讨无效婚姻判决书重新领证是不是可行时,需要明确一些重点要素。第一,无效婚姻自始无效,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即使有判决书,也不可以随便重新领证。由于无效婚姻的情况并未因判决而改变。重新领证意味着认同了原本没有的婚姻关系,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。若你对无效婚姻判决书的效力、后续身份关系处置等还有更多疑问,不要迟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。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状况,为你详细分析,帮助你明确准确地知道有关法律规定和应付手段,防止陷入非必须的法律风险。